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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落款叫刘老根的人,我有些印象。
是村里三十五岁的光棍。
死过老婆,全村都知道他喝了酒要打人。
我十六岁那年,爸妈突然对我好了一阵。
给我买了新裙子,让我周末别去学校了。
我以为他们终于把我当女儿了。
这张收据却告诉我,那时他们对我另有打算。
只是被哥哥阻止了。
铁盒最下面的笔记本,让我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【爸爸住了半个月医院,又欠了很多钱。他收了刘老根五万的彩礼,要把末末嫁过去。】
【刘老根都三十好几,怎么能让妹妹嫁他?】
【我跟爸爸大吵了一架,我给他说,这个钱我来还,末末哪儿也不去。】
【把这几年攒的钱全给了他,妈妈在旁边骂我胳膊肘往外拐。】
【妹妹才不是外人……从来都不是。】
原来在我十六岁那年,哥哥就拿出所有积蓄,替我换命。
我的哥哥成绩一般,高中毕业后就上工地。
从小工做起,搬砖、扛水泥、拉钢筋,两年后做到大工。
这五万,全是他的血汗钱,他得攒多久。
而我什么都不知道。
胸口像被人用手攥住了,喘不上来气。
我用力地捶着胸口,方怜梦听见动静冲进来替我顺气。
我哑着嗓子问:
“他为什么不告诉我……”
嫂子抱紧我:
“他给我说,那时候你已经够累了。不想让你对这个家彻底离心。”
她扶我坐到床上,给我倒了杯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