叔叔叹了口气,“唉!都怪叔叔,连条鱼也买不起,蓝儿想吃鱼和叔叔说,等晌午暖和时叔叔去湖里抓,这里水深,哪里能抓到鱼呢。”
洛蓝不能把她要寻死的事告诉叔叔,那样叔叔会担心的,既然占用了原主的身子,她觉得她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,让叔叔过上好日子。
打定主意,她和叔叔向家里走去。
可是她们还未到院门口,便听到婶婶的谩骂声,
“挨天杀的,我不跟你过了,你自己过吧,就指着你打那点猎,砍那点柴,早晚饿死我们母女,给死丫头找个婆家你还不同意,你能养她一辈子啊?”
这种事那些官家小姐们自然是不干的,于是皇上下旨张贴皇榜,在京城和附近的乡下寻找愿意将自家女子送入王府的人,赏银一千两。
虽然王爷的地位尊贵,可是哪个做父母的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去送死,皇榜张贴快一个月,虽然有几位贪图荣华的女子去过王府,但不知为何,她们都在进了王府后反悔了,所以那皇榜至今还在。
昨天,洛蓝的婶婶进城卖鸡蛋听说了这事,于是生出了要将洛蓝推入火炕的想法。
原主洛蓝在柴房中坐了一夜,想到要去给个将死之人陪葬,心如死灰,萌生了不如痛快的死去的想法。
第二天一大早,在所有人还在睡梦中时,她穿着那件新衣裳跳入了这条深不见底的渭河中。
即便她拼命的干活,婶婶还是不喜欢她。
就在昨天,不知为何,婶婶突然对她好了起来,不仅给她买了一套新衣裳,还给她买了胭脂水粉,十七年来,长得瘦小的她一直穿妹妹剩下的旧衣裳,第一次穿新衣裳,她高兴的不成样子,婶婶也不停的夸赞。
此时的她坐在那条要了原主命的渭河边,在这晚秋的天气里,刚刚湿了水的她此时冻的浑身发抖,回想起原主遭遇的非人待遇,她就心惊肉跳。
洛蓝觉得她是史上最凄惨的穿越人!
“人家王爷也不一定马上就死,她嫁过去可是正妃啊,再说那可是一千两白银哪,够咱们家花半辈子了。”
“我说不行就不行,你怎么不让春花去,我告诉你,你要是再打蓝儿的主意,小心我揍你。”
叔叔说完这话,迈着沉重的脚步向门口走来。
鬼使神差的,她觉得这事一定和她有关,于是她蹲在门口偷听。
婶婶忙嘘了一声打断他,“你能不能小点声?那你说,咱们养她十七年了,她也该为家里做点什么了。”
傍晚时,她将婶婶给她买的新衣裳脱下来收好,换上自己那身干活时的衣裳,准备去给婶婶烧水洗脚,这是她每天必做的活。
在路过婶婶的房间时,她听到了叔叔和婶婶的对话。
“那个王爷快要死了,你让蓝儿嫁给他,那就是让她去送死。”
原主水洛蓝,今年十七岁,十七年前,叔叔在上山砍柴的路上捡到了襁褓中的她,见她生得可怜,便将她留下,可是妹妹水春花降生后,婶婶开始不待见她。
自打记事开始,她只能吃家里人剩下的饭菜,家里洗衣做饭的活也都是她在做,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可以去学堂识字,她只能背着竹筐,天刚放亮就去上山打猪草。
第一次被婶婶这样夸赞,当时的洛蓝简直喜不自禁,高兴之情溢于言表,她甚至觉得,婶婶对她好了,她未来的日子一定会很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