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林,去找不知道落到何处的小白子了。小白子,我对不起你,我以为你排名应该比马靠前,是它老大啊,没想到这拽马一点也不姑念你们的兄弟情谊。这犬马之劳之说看来一点也不可靠。
走进竹林,听到有打斗声,本想不找小白子,就直接撤退了。可抬眼一瞟,其中一人竟然是那黑马的主人,而他正手握青色佩剑和一手拿银鞭的娇美无比的姑娘对峙。现在不近视了真是幸福,这么老远就能看清楚他们的外貌。你别说,仔细一看,他也算个帅哥了,一副俊美的容貌,如玉般的肤色,略斜的凤眼,微微上扬,红润的薄唇,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痞子味道。
而那个女子还是那个词,骄美无比。其实我也就大概扫了眼那女子,提不起我兴趣,就不浪费我的眼了,我这眼治好也不容易着呢。
这两人也是打的花里胡哨的,男子的脸上还露着淡淡的从容的笑,难道是切磋着玩?算了,莫问江湖事啊,再说打是亲骂是爱,不打不骂不痛快。说不定人家两人是情侣呢。让他们两人继续增进感情吧,我找到我的小白子就走。
终于找到了我的小白子,它的一条狗腿好象有点问题了,我看它拿楚楚可怜的目光看我,一时动了恻隐之心,抱起了它,就往大路走。刚走了没几步,前边突然出现一持刀大汉,看他的样子就象要抢劫我。我一害怕,惊道:
“抢劫?”
“啥?你也抢劫?我们是同道中人?”大汉惊讶的说。
“失敬失敬,小弟不知道这块地是您的地盘,今天实在是混不下去了,身无长物,赶不及回自己的地盘就在大哥这里先抢了。”既然他误解我是他同行,就先胡说下,也许能糊弄过去呢。自从和小牛子在一起当过神棍后,我现在是满口瞎话,越说越顺。
“看不出来,小兄弟你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,竟然也做我们这行当。为何不拿刀抢劫,而抱只狗呢?”
咦?我这时才发现人家大哥至少还有个行头——一把大刀,而我一点专业ca守都没有,手里竟抱只残疾狗,怎么看也不象抢劫的。
“这狗是我抢劫的专门武器,大哥你不知道它的厉害啊。它是我抢劫10几年训练出来的抢劫专用狗,咬人毙命于眨眼之间。”
“嘿嘿,小兄弟看你还挺能掰的,不和你磨唧了,快交出财物,老子没空和你这磨嘴皮子骗人。”
现在的强盗咋都素质那么高啊,都是强盗专业学院毕业的吗?早就不是什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色了,全都是智勇双全型的。哎,我早就应该劝劝国家教育局,别搞什么大学扩招,八成这强盗也是有大学毕业证的呢,就是没有,估计也在r大那里买了假文凭。这可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啊~(=_=大姐,现在是古代啊,你迷糊啦!)
我看没折对付他了,趁他不备,把小白子朝他一下就又扔了过去,转头向着刚才帅哥美女打斗的方向跑。为什么我用“又”?对啦,刚几分钟前刚扔了一下。
跑了10几米,看到帅哥和美女还在那打着呢,大幸啊大幸。回头看,那强盗果然被我的小白子弄蒙了一会儿。小白子要是猫就好了,还能在他脸上抓几下。
在强盗和我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,我先停了下来转向他,得意扬扬的说:
“看到没?前边的那人就是我大哥。”说着朝那边一指。
强盗一愣,朝我指的方向看去,大概是看到我的假大哥武艺非凡了,脸色一变,低头想了一下,然后提刀走了。算你识相!
等他走远,我又跑回去找小白子,它现在已经荣升为我的救命恩狗了,我不能轻易的离弃它,主要只要它还没死,它就对我还有利用价值。在一堆草丛中找到了趴着的它,发现它正恶狠狠的看着我,我都不敢过去抱它了。犹豫了一下,看在它也救了我半条命的份上,还是小心翼翼的抱起了它,剩下的半条命是那个帅哥救的。
原来它的两条后腿都受伤了,现在是半身不遂了,只能全全靠我照顾了。小白子,你真可怜,痛苦吗?还是那句劝过小牛子的话,早死早托生吧。(小白子:我遇人不淑啊!我要去动物保护协会告你去~~女猪:我不管是人是狗,只要是公的,我就往死里虐!)
本来想等那个帅哥打完,问问他能不能带我进城,后来一想,他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呢,再说看他和他那马的拽样儿,估计也不可能带我。还是自力更生吧,这地段的强盗已经遇过了,应该不危险了。果然,出了竹林,在官道上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,我终于进城了。
正文十八纹身投宿
(更新时间:2005年07月11日本章字数:2264)
进了城,先找了家酒家,随便的填饱了肚子,就直奔打铁铺,买了把小铁匕首和一柄佩剑。自从我在竹林里碰到强盗,我就觉得我这书生样看着很容易被人欺负,在这年代不好混。为了防止这类事情再发生,我得采取点措施。
首先不能手无寸铁吧,所以我就买了把小铁匕首(寸铁),放在贴身处防身。剑呢,用来佯装武林人士的。本来想买把象强盗大哥那样的大刀的,后来一想,和我的气质不怎么配,而且又重,再说一般高手都是佩剑的,拿大刀都是三流水平的。
紧接着去了画坊,我要纹身,这样碰到坏蛋的话,亮亮也许能把他们吓跑呢。我现在什么本事也没有,只能虚张声势的保护自己了。我怕疼,只是让他们拿笔在身上画了画。我让他们在我左臂上画了青龙,右臂上画了白虎。现在我是“左青龙,右白虎,人来杀人,佛来斩佛啦。”怕了吧~~看你们以后谁还敢抢我。
从画舫出来后,天已经黑了,我赶紧找客栈投宿。奇怪的是连找了两家客栈,全都是爆满,今天王力宏来这城里开演唱会吗?最后可算又找到一客栈,可是这客栈也够奇怪的,别家都客满,这里却门庭冷清,而且最怪的是客栈的门上竟然贴着一副字“凤姿母狗和煞炙公狗不得入内”。带狗的就不能进去?不是专门针对我家小白子吧?怪是怪了点,但是我实在没地方住了,总不能让我睡大街上吧。
我硬着头皮进去了,掌柜平静的上下的打量了我两下,说:
“兄台还是投宿别家吧。”
我以为是他看到我抱着狗不让我住,急了,冲过去,可怜的说:
“老板,我这狗的两条后腿都断了,您就行行好,让我住下吧,我只住一晚就好。不行,我交两倍的费用。”